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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員會
審計委員會

審計委員會監督之主要目的:1.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。2.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。3.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。4.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。5.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。
審計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,任期為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,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。

 

工作重點彙整

審計委員會於114年舉行8次會議,審議事項如下:

1.審閱財務報表
2.盈餘分配
3.評估內部控制系統有效性
4.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
5.發行無擔保公司債
6.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修訂
7.內部人職務異動
8.新增投資案
9.簽證會計師委任及報酬
10.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
11.資金貸與案

 

運作情形:

113年~114年議案摘要、決議結果、意見處理

 

績效評估:

 

 

薪酬委員會

薪酬委員會之職能: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,就本公司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,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,以供其決策之參考。
薪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人,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,其中至少獨立董事一人參與,為召集人,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。委員會每年召開二次,但有緊急情事者,不在此限。

 

工作重點彙整

薪酬委員會於114年舉行7次會議,審議事項如下:

1.經理人年終獎金
2.內部人及經理人薪資調整
3.董事及經理人酬勞分配
4.子公司經理人任用
5.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
6.內部人職務異動及聘任

 

 

運作情形:

113年~114年議案摘要、決議結果、意見處理

 

績效評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