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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專區
公司治理制度

於民國103年董事會通過訂定「公司治理守則」,依規定執行中。

單位之設置情形

於財務部下設置公司治理小組,110年11月5日董事會通過任命張家齊擔任公司治理主管,張家齊已符合法令規定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、股務及議事等多年管理工作經驗。

人員之職權範圍

公司治理小組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、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、協助董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、提供董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、協助董監事遵循法令等。

 

112年度業務執行重點如下:
1.辦理董事會各項事務。
2.辦理股東常會各項事務。
3.協助董事遵循法令。
4.執行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。
5.修訂<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規定><股東會議事規則><公司章程><內部控制制度>。

 

歷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:詳附件。

 

禁止內線交易落實情形:
    1.112年1月董事會修訂「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辦法」並對9位董事宣導防範內線交易規定,內容包含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,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交易本公司股票。
    2.對員工23位進行1.5小時教育宣導,課程內容包括重大訊息之保密作業,以及內線交易形成原因、認定過程及交易實例說明,並將課程簡報檔案置於內部員工系統,提供給當日未出席者參考。

 

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
經參酌會計師法第47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第10號公報,評估張志銘會計師、羅筱靖會計師及陳國帥會計師與本公司的獨立性,經依「會計師獨立性評估表」評估應符合獨立性。另依金管會發佈之「審計品質指標(AQI)揭露架構及範本」,簽證會計師已提供「超然獨立聲明書」及「審計品質指標(AQIs)」,應符合適任性之要求。經112年11月10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。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表及超然獨立聲明書詳附件。